深圳非粤籍居民15日起可办赴港个人游
2010-12-07 香港自由行非粤籍居民在深办理赴港“个人游”签注人员范围扩大后,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二是持有1年以上深圳市长期居住证,且户口所在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户籍居民;
三是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在逃人员和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人员。
本报讯 (记者 阮晓光)昨日,第六次深港合作会议在深圳举行。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12月15日起,将再度扩大常住深圳的非广东户籍居民在深圳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人员范围,在深圳受聘的居民也可以在深圳办理赴港“个人游”签注。
新政将惠及400万人
市长许勤表示,深圳自去年4月实施“一签多行”政策以来,超过600万人在此政策影响下前往香港,极大促进了深港两地居民交流。
而从本月15日开始,深圳将再度放宽常住深圳的非广东户籍居民在深圳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人员范围,受惠人群由现在的“企业直通车”进一步扩展。今后,包括政府雇佣、国企、私企及相关科研机构工作人员都可在深圳进行“个人游”签注申办。据初步预计,该政策将再惠及400万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表示,深港双方将积极合作,推动这项措施的落实,吸引更多深圳居民到香港旅游,推动香港旅游、零售、餐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并进一步加强深港两地人员的往来和交流。“希望大家多点来香港,对香港有更多了解。”唐英年说。
“一卡两地通”在准备中
在昨日的深港合作会议上,深港双方还签署三份合作协议。它们分别是:深港公司、企业注册交流合作协议;深港两地检测认证交流合作协议;关于促进深港检测认证科技创新合作协议。
在谈到深港双方的金融合作方面,唐英年表示,双方明年会在CEPA框架下,积极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有关金融合作的措施,并透过粤港、深港“先行先试”等模式,在深港互利共赢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原则下,推动深港金融合作。唐英年还透露,在深港两地推出“一卡两地通”(即一张附有两地电子货币的晶片卡)的相关配套安排也正在准备当中,并期望早日推出。
昨日下午,唐英年还亲自率队赴前海考察,寻求具体合作机会。许勤透露,目前深圳正在进行相关的立法、土地整备和招商准备工作,本月内深圳还将与国家、省和香港特区政府一起举行前海规划说明会,进一步介绍前海的建设进展和未来的初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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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
赴港“个人游”签注?
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原件和在职证明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或1年一次赴港“个人游”签注(对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只签发签注)。
申请人每季度可申请1次,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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